全国妇联等九部门发布大纲 明确家庭教育重在教孩子如何做人
全国妇联、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印发《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(修订)》的通知。修订后的《大纲》增加了家庭道德教育相关内容,根据时代特征增加了父辈、祖辈联合教养指导,多子女养育及互联网时代的家庭媒介教育等内容。
据介绍,2010年2月,全国妇联、教育部等部门颁布了《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》(以下简称《大纲》)。多年来,《大纲》在指导家庭教育理论研究,规范家庭教育内容,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科学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党的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就家庭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,特别指出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,是如何做人的教育。为此,全国妇联、教育部、中央文明办、民政部、文化和旅游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、中国科协、中国关工委共同对《大纲》 进行了修订。
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,修订后的《大纲》有五部分,新增了8条核心理念,进一步明确了52条指导内容要点,重点修订内容包括:
一是对家庭教育指导原则进行了完善,明确坚持思想性原则、科学性原则、儿童为本原则、家长主体原则,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正确方向。
二是新增了第三部分家庭教育核心理念内容。引导家庭教育指导者在面向家长开展指导服务时,首先要掌握这8条理念,包括“家庭教育重在教孩子如何做人”“家庭教育是家长和儿童共同成长的过程”“尊重儿童成长规律是家庭教育的前提”“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基础”等。
三是对每个年龄段家庭教育指导要点进行了修订调整。具体包括:对每个年龄段身心发展特点进行了更为科学的表述;除了新婚期、孕期以及0~3岁年龄段外,其余每个年龄段都增加了家庭道德教育的指导内容;每个年龄段的指导内容要点按照德智体美劳的逻辑展开。
据了解,在0~3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,修订后的《大纲》明确,重视发挥家庭各成员角色的作用。指导家长积极发挥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;了解父辈祖辈联合教养的正面价值,适度发挥祖辈参与的作用;引导祖辈树立正确的教养理念。指导家长认识到陪伴对于儿童成长的重要性,学会建立良好的亲子依恋关系,不用电子产品代替家长陪伴儿童,多与儿童一起进行亲子阅读。处理好多子女家庭的亲子关系、子女间的关系,让每个儿童都得到健康发展。
在3~6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,修订后的《大纲》明确,积极带领儿童感知家乡与祖国的美好。培养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意识。坚决抵制和摒弃让儿童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和教育内容的错误倾向。
在6~12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,修订后的《大纲》明确,培养儿童朴素的爱国情感。指导家长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;开展家国情怀教育;指导儿童写好中国字,说好中国话;初步了解优秀传统文化的内涵, 培养儿童作为中华民族一员的归属感和自豪感。
在12~15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,修订后的《大纲》明确,提高儿童信息素养。丰富儿童生活,规范上网行为,预防网络依赖;了解网络沉溺标准,能够在专业机构和人员的帮助下,指导儿童戒除网络沉溺行为。
在15~18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,修订后的《大纲》明确,加强儿童美育。指导家长培养儿童正确的审美观,具有发现美、欣赏美、表现美的能力;加强自身修养,践行文明礼仪;增强对个性美的感受,提高自我评价能力,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。
据了解,修订后的《大纲》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、相关职能部门、社会团体、宣传媒体和家庭教育指导者,对新婚夫妇、孕妇、18岁以下儿童家长(父母或其他监护人)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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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/中国妇女报
作者/中国妇女报·中国女网记者 王春霞
编辑/肖婷 实习生 程筱彧
美编/李凌霄